为保障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,构建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畜禽养殖模式,近日,临沂多县区印发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》,科学划定禁养区。
禁养区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,节约用地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的原则,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流域和区域综合考虑,总体协调的原则划定。坚持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,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和生态化,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。
兰山区
禁养范围
1、兰山街道城建区;银雀山街道城建区;金雀山街道城建区;柳青街道城建区。
2、枣园镇政府驻地;白沙埠镇政府驻地;李官镇政府驻地;半程镇政府驻地;义堂镇政府驻地;汪沟镇政府驻地;方城镇政府驻地;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。
3、白沙埠镇城建区;枣园镇城建区;义堂镇城建区;兰山经济开发区城建区。
4、临沂祊河省级湿地公园;兰山柳青河省级湿地公园。
5、刘庄水库一级和二级保护区。
6、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的建成区等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和省、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养区域。
罗庄区
禁养范围
1、罗庄区城市建成区(罗庄街道,盛庄街道)。
2、傅庄街道、册山街道、高都街道、沂堂镇、褚墩镇、黄山镇驻地建成区。
3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区域和井群外包线以外 500 米范围内。
4、沂河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200 米范围内。
河东区
禁养范围
1、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密集区域。
2、河东区人民政府驻地城市建成区,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建成区,梅家埠街道、相公街道、太平街道、汤头街道、凤凰岭街道、朝阳街道、八湖镇、汤河镇、郑旺镇。
沂水县
禁养范围
1.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。
(1)黄家安水厂、跋山水库、寨子山水库、沙沟水库、南墙峪水库、小李马庄水厂、卓家屯水厂、北张家官庄水厂、北李家庄水厂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二级保护区范围。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(畜禽粪便、养殖废水、沼渣沼液等经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,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,不属于排放污染物)。
(2)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。
2.沂河自然保护区(县级)的核心区、缓冲区。
3.县城建成区、镇驻地建成区等人口集中区域;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场所。
4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的区域。
沂南县
禁养范围
1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
(1)寨子水库一级、二级保护区。
(2)南寨水厂、东明生水厂一级、二级保护区。
(3)30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一级、二级保护区。
2、自然保护区
鼻子山自然保护区、五彩山自然保护区、北大山森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缓冲区。
3、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
(1)县城建成区所在地
(2)大庄等13个镇政府所在地。
蒙阴县
禁养范围
1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。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,张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,黄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,蒙阴东汶河南岸深水井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,蒙阴东汶河北岸水井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。
2、风景名胜区。孟良崮旅游区,岱崮地貌旅游区,沂蒙山旅游区蒙山云蒙景区。
3、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城。蒙阴县城建区(含蒙阴街道办事处)、联城镇、常路镇、高都镇、野店镇、岱崮镇、坦埠镇、旧寨乡、桃墟镇、垛庄镇政府驻地,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。
4、其他区域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。
莒南县
禁养范围
1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石泉湖水库、陡山水库、相邸水库、刘大河水库、中峰四库、大山水库、龙山水库、鲍家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。莒南县126个“单村联村重点水源地”保护区。
2、自然保护区。马鬐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。
3、风景名胜区。天佛风景名胜区,按景区规划确定的范围。
4、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。莒南县城(含十字路街道)、临港城区和大店镇、坪上镇、板泉镇、壮岗镇、文疃镇、朱芦镇、坊前镇、洙边镇、团林镇、筵宾镇、岭泉镇、石莲子镇、涝坡镇、道口镇、相沟镇驻地建成区。来源:闪电新闻